转让全国性保险代理公司公司带互联网销售
根据中国保监会发布的《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,
对保险电子商务 网站的准入资 质、经营管理等提出了监管意见,
不具有全国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资 质的、 注册资本金未达到1000万人民币的、非保险中介的,均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。
很多独立的保险网站,所拥有的都是保险兼业、地区性兼业代理的资 质,是不合法的。
选择此类网站的安全系数相对也比较低。
网络保险平台是一个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而出 现的一个新型的模式,是将来保险发展的趋势,
但是当前市场监管还没有特别完善,
因 为在选择保险平台的时候好是要选择具有全国销售资 质的平台。
产品是否正规、能否到保险公司网站查询验真; 网络保险平台销售的产品应合规、报备。
支付是否有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