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购佛山的保险经纪
可以新设立保险经公司吗?
可以
新设立需要的材料:
基本条件如下:
1.股东符合《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》要求,且出资资金自有、真实、合法,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;
2.注册资本符合《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》第十条要求,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托管;
3.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;
4.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;
5.公司名称符合规定要求;
6.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;
7.有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,商业模式科学合理可行;
8.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;
9.有符合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业务、财务信息管理系统;
10.法律、行政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