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保险代理经营许可证费用中财国商,保险代理公司设立办理流程条件:
1.组织形式。保险经纪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中资保险经纪公司、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等形式。 2.股东及股本的要求。保险经纪公司的股东应符合保险经纪人管理的有关规定,各级党政机关、部队、社会团体、拨给经费的事业单位以及保险公司不得向保险经纪公司投资入股。 在中资保险经纪公司,单一法人股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10%,个人股之和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%,单一个人股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%
3.任职资格。保险经纪公司的经纪人员应持有《资格证书》和《执业证书》。
4.设立程序。 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: (1)筹建阶段。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筹建申请报告、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、筹建人员名单和简历、股东意向书及保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。
申请筹建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的文件有:筹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筹建申请报告;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、所在核发的营业执照(副本)、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文件;较近3年的年报或资产负责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;以及保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。 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在经保监会批准后,应由股东发起单位组织筹建保险经纪公司,筹建期限为6个月,在筹建期内,保险经纪公司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纪活动。
(2)开业阶段。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开业时应提交的文件有:
①开业申请报告。
②公司章程。
③股东名册及其股份额、资信证明和其他有关资料。
④保监会认可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资本金证明,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。
⑤拟任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表及有关资格证明。
⑥公司人员名单、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件。
⑦公司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。
服务地区:
南方: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海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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